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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★“第一身份”教育制度。提升改造党员政治生活馆,以“佩戴党员徽章、重温入党誓词、过政治生日、设立党员先锋岗、党员承诺践诺”等“五个小仪式★”为抓手,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干警对自己★“第一身份”的认知。
加强日常管理监督,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“十个严禁★”★,出台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★、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等制度,规范司法行为、守住廉洁底线★。
二是“设双岗+建两队”★,践行司法为民初心。设★“双岗★”★,深化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。在12309检察服务窗口设立★“党员先锋岗”,切实办好群众“小信件”,促进社会大治理。近三年来,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270件,发放司法救助金91.5万元。
干事劲头更足,党员队伍更有活力★。日常工作中,把做好党员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目标★,通过引路子★、搭台子、扯袖子★,让全体党员对组织有更多的归属感、认同感、荣誉感,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、干事创业激情,党员队伍建设欣欣向荣。近三年来,共获评省级以上集体荣誉30项★、个人荣誉52项,其中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、全国巾帼文明岗★、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国字号荣誉21项。
一是凝聚“向心力”,同心同力在思想纬度上谋融合★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。坚持党建与业务相统一,首先要强化政治认同与思想自觉。院党组始终树牢抓好党建是本职★,不会抓党建、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,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思想理念★,坚持带头谋、亲自抓★,牵住责任制这个★“牛鼻子★”,严格落实“五责联动★”★,确保党建工作做实做深★。同时,引导检察人员从党中央对机关党建的明确要求、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客观需要★、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需求的现实需要出发★,深刻理解、准确把握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情感认同、行动自觉★。
一是引路子,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。坚持“第一议题”制度。构建“学习、落实、督办★、评估★”闭环机制,推动学习常态化、规范化★、长效化。将落实“第一议题★”制度与正在开展的工作融合,推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路★、细化为举措、实化为行动★。
目前已有212名拟不起诉人员到共建社区参与家电维修★、文明劝导★、垃圾分类引导等志愿服务★,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、修复社会关系,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。
★“五廉”模式强化警示教育。充分利用重要节日、特殊时间节点★,创新推行学“廉规★”★、观★“廉展”、读“廉书★”★、话“廉心”★、寄★“廉语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五廉”警示教育模式,有力强化干警廉洁意识。
树牢★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★”的司法理念,近三年来,办理的19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,其中,6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★、指导性案例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,联合最高检新媒体中心共同策划新媒体作品6部★,全网阅读量破千万,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表现突出的新闻宣传文化单位等★,先后两次获最高检肯定。
二是激发“创造力”★,尽心尽力在载体纬度上谋融合。党建工作和业务建设“两张皮”问题,是制约党建质量提升的一大顽症。解决★“两张皮★”问题,关键是找准融合载体★,坚持融合发展。要找准融合点,聚焦更好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,把党建工作更实更深融入到检察履职★,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、党建工作开展到哪里,让党建工作有抓手★、能评价、见实效,让业务工作有灵魂、有方向★、有目标★,真正做到相辅相成★、相互促进★。要抓实着力点,根据业务条线属性科学划分党支部★,实现党建组织与办案组织一体融合★,确保党员干部立足岗位、发挥优势、高效履职。
一是“近邻党建+诉前考察”★,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。以“近邻党建”为纽带,探索推行轻刑案件诉前考察机制★,依托共建社区建设“诉前考察工作站”,派出社区检察官巡回驻站★。推行★“四单”工作模式,即由社区党组织按需“点单”、工作站考察“派单★”、拟不起诉人员服务★“接单”、社区党组织监督“评单”★,做好诉前考察工作★。
担当精神更强★,检察履职更加有力。在党建引领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,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互促★,推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服务保障中印尼★“两国双园★”建设品牌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涉企刑事检察优秀事例、★“一院一品”优秀典型事例。
三是★“支部品牌+部门特色”★,融合打造品牌亮点。融合开展“一支部一品牌”创建和“争优争先争效、创最融检品牌★”特色项目创建,将党建创建思路与具体业务开展深度融合。第一党支部以公益检察部门为先导,打造“融益行”党建品牌,以党建为纽带★,与辖区13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不断扩大公益保护★“朋友圈”,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诉前程序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十佳优秀案例。
思想认识更深,党建工作更具魅力★。通过完善党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★,院党组树牢“抓党建就是抓全局”理念,坚持以上率下★,将党建与业务同步谋划、同频共振,党建工作由表及里。通过细化党建工作清单★、建强党务干部队伍,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★、有人促★,出成效,党建工作由浅入深。
三是扯袖子★,树牢务实清廉良好形象。定期会商强化监督合力。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台定期会商制度★,形成事前沟通协调、事中核查督办、事后落实整改的监督闭环,推动院党组监督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力量互补,达到★“1+12”的叠加效果。
三是提升★“战斗力”★,用心用力在组织纬度上谋融合。面对党的建设新形势、新任务,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、善抓党建的党务队伍是根本保障。要推动身份互融,选优配强党务干部★,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★、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支部委员,实现党的组织架构和业务部门融合互补★,推进党建业务工作融合深入开展★。推动责任互融,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★、选拔任用导向作用★,建立正向+反向激励机制★,对于党建工作优异的优先评先评优、优先提拔任用,对于做不好党建工作的★,由党组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约谈,推动把机关党建的“责任田”变成带动机关全面发展的★“高产田”★。
近三年来★,帮助277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、213名罪错未成年人复学就业、回归社会★。第三党支部以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为先导★,设立“两国双园”元洪园区检察工作联系点,与园区企业开展“检企同行”党建联建,开展★“组织互促、党员互动、阵地互用、发展互谋★、帮扶互助”的“五互”共建,构建★“亲清★”检企关系★,不断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检企发展优势★,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,累计覆盖2万余名企业人员,为园区企业追赃挽损近2亿元,有力护航园区企业健康发展。
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、选拔任用方向标作用,增强党建工作吸引力,激发做好党建工作内生动力,对党建工作在思想上主动贴近★、行动上积极参与,党建工作由虚到实、成效良好★,被当地党委评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,经验做法被《光明日报》、正义网★、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刊载。
在试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社区检察官服务岗,采取“互联网+巡回+预约”的模式,把服务岗打造成法治宣传★“广播站★”★、诉求反映和线索摸排★“直通车”。建“两队”,深入基层精准服务群众。成立“检花向融”女检察官宣讲队,抽调业务条线名女党员骨干★,聚焦青少年主体,开展普法宣传、释法说理等,护航青少年成长,获评福建省★“巾帼志愿十大最美项目★”★。
近三年来,通过会商推动整改突出问题7项,落实整改举措28项★。狠抓落实强化风险防控★。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★“三个规定★”要求,坚持有问必录,近三年来★,共填报224人次,筑牢防范人情案★、关系案、金钱案的制度堤坝。
二是搭台子,打牢担当作为过硬本领★。铺设爱才“桥梁”。推行党员资深检察官传帮带结对模式,21对师徒形成结对,通过政治引导、业务指导、品德督导,培养讲政治、精业务★、重品德的优秀业务骨干★。
三是★“双述联考”确保★“一体落实”。“双述职”,实行“党建+业务”双述职机制★,采取述职★“交卷”★,点评★“批改”★、测评★“打分”等方式,压实工作责任★。“联考评”,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考同评,把党建工作列入检察人员平时考核,将参与党建工作设置为加分项,作为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激发做好党建工作内生动力。
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犹如车之两轮、鸟之双翼★。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,探索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新路径,通过“党建红”引领“检察蓝”,构建“一体两翼双提升”党建工作格局,打造“红领·最融检”机关党建品牌,推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福清(简称★“融★”)检察工作求极致,争创最优最佳。
第二党支部以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为先导,打造★“玉融花★”党建品牌★,聚焦未成年人家庭教育,以党建引领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专业人员“两股力量★”★,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需求★,定制红色家长、黄色亲子、蓝色修复等★“三类套餐★”,从而激活家力量★,共同护“未”★。
组建“检心向阳”党员志愿服务队★,近三年来★,开展★“疫线党旗红”★“我在乡间有亩田★”“近邻守护★”等党员志愿服务182场次★,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★,共有10余名志愿者被评为一星级、二星级志愿者和最美志愿者★。
日前,为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★,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中国浦东干部学院★、人民网·中国新闻网★、中国组织人事报社决定以★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★”为主题,面向全国开展第七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。
打造育才“熔炉”。做好人才工作,依据青年党员干警成长特点,制定★“青柠·好Young”团队培养规划、实施“拔节计划★”能力建设培训工程,通过领衔办理大要案★、多岗位交流任职、参与重大专项活动,常态化开展岗位练赛、听庭评议★、警务训练等,培养青年领军型检察人才★,有4名党员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,6名党员在各级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(能手)等称号,1名党员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。搭建用才“舞台”。
一是“五责联动★”确保★“一体履责”。建立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、党组成员分工负责★、机关党委协调推进、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、部门负责人★“一岗双责”的“五责联动★”组织领导机制。同时,明确界定“五责”主体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、任务和要求★,形成岗位履职“说明书”,扛稳压实党建与业务“一肩挑”的政治责任★。
坚持“第一属性”教育制度★。严格执行重大部署、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★,拟定《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专项清单》和《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报告事项清单》★,明晰报请事项、责任部门及报送形式★,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履职全过程★。
推行“三类★”检察人员平时考核机制和重点任务“揭榜挂帅”工作法,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落实优先宣传褒奖、优先选送培训、优先评先评优、优先提拔重用★、优先解决诉求★“五个优先★”待遇★。近三年来,落实★“五个优先”待遇148人次,其中推动职务职级晋升62人次。
二是“两张清单”确保“一体推进”。任务清单定路径★。机关党委结合年初检察工作思路★,同步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,并细化形成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。各党支部对照重点任务清单,按照“规定+自选★”模式★,制定月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★。问题清单找短板。开展机关党建“体检”,通过“月例会推进、季检查督导★、半年会商分析”,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★,建立问题清单★、整改台账,挂牌销号★、限期整改★。